快输入软件许可使用协议

欢迎使用快输入!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快输入软件许可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复制或使用本软件。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

本《协议》是用户(下称“用户或您”)与聚越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聚越”)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复制随附本《协议》的快输入软件(以下简称“软件”)的法律协议。

1.权利声明

本“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像、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附加程序、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为聚越所有,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许可范围

2.1 下载、安装和使用:本软件为免费软件,用户可以非商业性、无限制数量地下载、安装及使用本软件。聚越给予您一项仅限您个人的、不可转让的以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必须按照本协议及聚越其他协议、说明、规则限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本软件。

2.2 复制、分发和传播:用户可以非商业性、无限制数量地复制、分发和传播本软件产品。但必须保证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都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商标,亦包括本协议。

3.权利限制

3.1 禁止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向汇编:用户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向汇编(Disassemble),同时不得改动编译在程序文件内部的任何资源。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允许上述活动外,用户必须遵守本协议限制。

3.2 组件分割:本软件产品是作为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许可使用,用户不得将各个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有关本软件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商标、本协议及任何声明等)分开用于任何目的。

3.3 个别授权:如需进行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分发,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销售、预装、捆绑等,必须获得聚越的书面授权和许可。

3.4 保留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聚越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必须获得聚越的书面同意。

4.用户使用须知

4.1 软件功能:本软件提供中文输入、语音输入、表情输入、输入联想、密文传送、计算器、皮肤更换、自定义皮肤、本地词库、在线词库、数据备份功能

4.1.1 中文输入:用户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输入方式:拼音输入、双拼输入、五笔输入、手写输入、语音输入、云输入(在线匹配词汇)、繁体中文输入等

4.1.2 语音输入:用户手动在设置->输入设置->开启键盘语音主动开启键盘语音功能。可在键盘界面,点击语音按钮实现语音方式进行内容的输入。

4.1.3 表情输入:输入法会根据用户输入的内容显示相关的表情,用户可选择适合自己的表情来完成表达。

4.1.4 输入联想:用户主动启用该功能,在键盘界面输入时,会自动进行词语的联想。降低输入成本,提升用户的输入效率。

4.1.5 密文传送:通过键盘特有的有趣好玩的加密和解密,将用户输入的内容加密发送给另一方,另一方再通过软件解密内容,从而实现密文传送。该功能全程在用户本地运行,本软件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任何信息。

4.1.6 计算器:在键盘主界面,用户可以快速使用计算器功能。也可以快速将结果转换为其它字符形式。方便用户,提升输入体验。

4.1.7 皮肤更换:用户可以在线下载官方制作的输入法皮肤,并设置输入法界面的皮肤。

4.1.8 自定义皮肤:用户手动通过选择相册/拍摄的方式提供一张基础图像,在键盘编辑器页面,对键盘中的按键、文字、背景、浮窗等模块进行自定义编辑,为输入法制作个性化的皮肤

4.1.9 本地词库:用户管理、更新所有本地相关的词库。通讯录词库、流行词词库、个性短语词库、常用语词库、剪贴板词库。导入本地已有的词库。提升用户的输入体验和输入效率。该功能全程在用户本地运行,本软件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任何信息。

4.1.9.1 通讯录词库:用户通过导入本地通讯录信息,在本地形成个人的通讯录词库。方便在输入法,能否更快速更精准的匹配到人名。该功能全程在用户本地运行,本软件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任何信息。

4.1.9.2 流行词词库:用户主动点击更新流行词词库至本地,在输入时,匹配到最新的热点词语。

4.1.9.3 个性短语词库:用户通过添加自己常用的语句,在输入时,提升输入时的方便性和效率性

4.1.9.4 常用语词库:产品内置部分日常中高频使用的常用语,用户也可以自己添加个性化的常用语,从而在日常输入时,能够快捷输入,提升效率。

4.1.9.5 剪贴板词库:用户从一处复制内容到另一处时,可以通过点选的方式完成内容的输入。该功能全程在用户本地运行,本软件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任何信息。

4.1.10 在线词库:产品会时常更新一些类别的词库,用户通过关键词搜索查找自己所需的词库信息,或者主动更新自己全部词库信息。从而在输入时,为用户减少输入的成本,提升整体效率。

4.1.11 数据备份:该功能主要是为用户提供备份,恢复两个功能。当用户点击备份的时候,会在用户手机本地SD卡的输入存储路径下创建一份备份信息。用户可主动进行数据的恢复。该功能全程在用户本地运行,本软件不会收集和上传用户任何信息。

4.1.12 表情联想:当用户开启该功能后,输入法将通过分析技术向您推荐联想的相关表情,提升您在沟通聊天时的趣味性。

4.2 本软件由聚越提供产品支持。

4.3 聚越在向提供服务时,服务过程中可能向用户展示包括信息发布、品牌推广服务或其他形式广告等,用户在此同意显示聚越及/或第三方的广告或商业资讯。但请用户自行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判断并谨慎使用,对于聚越之外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聚越不做任何担保与承诺,如产生纠纷,与聚越无关。

4.4 为实现所提供的软件服务,在用户开启本软件的服务功能时,可能会产生流量、电量的消耗及内存的占用,用户已知悉并不持异议。如用户对此持有异议的,请勿使用本软件功能。

4.5 为了改善体验、提高服务安全性、保证功能的一致性等目的聚越有权对本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聚越会对本软件进行自动升级。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聚越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也不保证继续对旧版本软件提供相应的客服和维护服务,请用户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以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4.6 本软件不含有任何旨在破坏用户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代码,不含有任何监控、监视用户的功能代码,不会收集用户个人文件、文档等信息,不会泄漏用户隐私。

4.7 用户应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使用本软件。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删除或者改变本软件上的所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2)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本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 利用本软件误导、欺骗他人;

(4) 违反国家规定,对手机操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手机操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6)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 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病毒木马等破坏性程序;

(9) 其他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8 对于从非聚越指定站点下载的本软件产品,聚越无法保证该软件是否感染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特洛伊木马程序或者黑客软件,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风险,建议用户不要轻易下载、安装、使用,聚越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9 隐私权保护

请您知悉,本软件个人隐私保护政策以本软件上公示的《快输入隐私政策》 为准。

4.10 用户体验改进计划:为了改善产品的用户体验,如果用户选择了加入“输入法用户体验改进计划”,聚越会根据需要对产品的各功能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这些统计一般为每个功能的使用次数。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并且推出对用户有帮助的创新安全服务。统计只对聚越产品自身的内容进行,绝不涉及用户的个人数据。统计方法为访问聚越服务器的一个页面,服务器根据该页面的被访问次数统计以上行为的发生次数。用户可以随时在本软件的“设置->帮助与反馈->用户体验改进计划”页面中取消选择“用户体验改进计划”。

4.11 程序错误日志上报:当程序出现意外错误或崩溃时,会自动生成一个错误日志。本软件根据需要会向聚越安全中心上报错误日志,以便定位程序错误或崩溃的原因,改善产品质量。在需要用户上报错误日志时,本软件会询问用户是否同意上报。如果用户同意上报,本软件会将此错误日志上报给聚越安全中心;如果用户不同意,则不会上报。错误日志是聚越产品的程序在出现错误或崩溃时记录的运行信息,仅包含程序本身的出错信息,绝不涉及任何用户个人数据。

4.12 税费

用户在快输入产品中所获取到的收益都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该税费由用户自行承担,聚越为用户执行代扣代缴。

5. 账号注册及使用规则

5.1 您在使用本软件时如词库云同步等功能时,聚越有权要求您予以注册并登录,否则您可能无法使用本软件。

5.2 您申请注册本软件时,应遵守注册规则,提交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注册资料、填写必要信息(具体要求以注册、登录页面的要求为准),以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并快输入及相关第三方在必要时与您联系。

5.3 聚越有权审核您提交的材料,并决定是否核准您的注册申请。若您提交的材料或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您可能无法通过注册,或无法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5.4 您已同意并授权聚越,在为了落实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或保障您的账号安全的情况下,聚越可以根据您提供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机关、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权威机构发起身份真实性、征信记录、手机号码有效性状态等情况的查询。

5.5 您理解并承诺,您的账号名、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存在冒用、关联、擅自使用相关机构或社会名人等信息或损害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5.6 您注册的本软件账号的所有权归聚越所有。注册申请通过后,您将拥有账号的使用权。聚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经营需要而收回您所使用的账号。

5.7 如您设置的账号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聚越关于账号名的管理规定,聚越有权对该账号做出暂停使用、通知改正、停止服务、直至根据情况注销账号等处理,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向主管机关报告。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并不限于通讯中断、资料和资讯内容清空等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8 您不得实施任何赠与、共用、借用、租用、转让或出售账号等行为。如您违反此约定,聚越有权对该账号做出暂停使用、通知您改正、停止服务、直至根据情况注销账号等处理,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9 您应及时、详尽、准确的提交注册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您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冒用他人名义注册账号等引起的问题,由您承担责任,聚越不承担责任。如因您的原因给聚越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侵权或损害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10 您应当为您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因您行为而导致的您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聚越不承担责任。您有义务妥善保存您的账号和密码,并请您不要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账号或密码信息。如出现或怀疑账号和密码遭到他人使用,请尽快通知聚越,以免您的利益受到损失。您完全理解并同意,任何因您自身过错(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账号、与他人共用、自己泄露等)或您所用计算机或手机终端感染病毒或木马,导致账号密码泄漏、遗失或其他损失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聚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11 您如果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您应立即通告聚越。

5.12 如您注册账号后连续2年时间内不登录账号,为避免资源浪费,聚越有权不经您的同意收回该账号,因此带来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6.免责与责任限制

6.1 用户确认,其知悉本软件所有功能及聚越为实现本软件各功能所进行的必要操作,其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因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和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聚越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本软件经过详细的测试,但不能保证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不能保证本软件完全没有错误。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用户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将情况报告聚越,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兼容性问题,用户可以卸载和删除本软件。

6.3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软件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软件服务受到影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聚越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争取及时进行处理,对此给您造成的损失聚越免责。

6.4 您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宪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应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在任何情况下,聚越一旦合理地认为用户存在上述行为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6.5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聚越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 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手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手机系统问题,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 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 您操作不当或您通过非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4) 程序版本过时、设备的老化和/或其兼容性问题;

(5) 其他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6.6 您理解并同意,聚越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随时暂时或永久停止本软件服务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就此您不会向聚越追究任何责任。

6.7 聚越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均不作担保。您对于可能会接触到的非法的、非道德的、错误的或存在其他失宜之处的信息,及被错误归类或是带有欺骗性的发布内容,应自行做出判断。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任何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其发生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或是由于使用通过本软件发布、私信、传达、其他方式所释出的或在别处传播的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伤害,聚越都不以任何形式承担责任。

6.8 您在使用本软件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软件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违背社会公德的;

(10) 违背社会公德的;

7. 许可协议

7.1 根据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许可协议,需保留以下:

Copyright (C) 2008 The Android Open Source Project

Licensed under the 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 (the "License"); you may not use this file except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icense. You may obtain a copy of the License at http://www.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

Unless required by applicable law or agreed to in writing, software distributed under the License is distributed on an "AS IS" BASIS, WITHOUT WARRANTIES OR CONDITIONS OF ANY KIND, either express or implied. See the License for the specific language governing permissions and limitations under the License.

8. 违约赔偿

8.1 您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聚越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出现异常的情况下,聚越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且如果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和/或聚越其他协议、规则等,聚越对您或您使用的本软件服务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后,导致您暂时或永久无法使本软件服务或造成您损失的,您应自行承担。

8.2 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损害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个人损害、商业赢利的丧失、贸易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或任何其它经济损失,聚越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 通知

10.1 本协议项下聚越对于您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站内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您。

10.2 因您在本软件上行为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聚越、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投诉文件、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本软件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聚越、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投诉文件、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10.3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符合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0.4 您应当保证您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 其他条款

11.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2 聚越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会在快输入(www.kuaishuru.net)上公布,并随附于新版本软件。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不同意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自行删除本软件。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则视为您接受本协议的变动。

11.3 聚越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2019年11月